更新时间:2024-11-01
近日,教育部发布了一项关于在小学开设书法课的通知,引起了广泛关注。根据通知要求,小学三至六年级每周将安排一个专门的书法课时。
现如今,书写能力的逐渐弱化已经成为社会的普遍现象,尤其在学生群体中更为突出。即使是文科专业的大学生和研究生,很多人的书写姿势不正确,字体也不美观。因此,推动书法教育以加强相关意识,具备一定的必要性。然而,在推行书法课的过程中,需要谨防过度。
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中,对书法课安排的要求略显过分。例如,通知中提到:“在语文课程中,要按照课程标准要求开展书法教育”,“美术、艺术等课程中,要结合学科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书法教育”,“在综合实践活动、地方课程、校本课程中开展书法教育”,“普通高中在语文等相应课程中设置与书法有关的选修课程”。可以看出,为了追求更美观的字体,提出了诸多要求和安排,涉及到语文、美术、艺术等多个学科,并且还涉及到综合实践、校本课程等方面。这样的要求可能过于繁重。
通知中还提出了一些书法课的教学目标,但部分目标实际操作性较弱。例如要求学生使用毛笔书写楷书,临摹名家书法,了解书法历史和汉字字体源流,以及鉴赏历代重要书法家作品的内涵、章法、结构、笔法等,培养初步的书法欣赏能力。然而,毛笔书法已经归于艺术范畴,作为写字本身的实际应用价值已经较低。在当今社会,不是每个人都必须学会使用毛笔写字。而鉴赏历代书法家作品的细节要求,在教学中难以操作,也难以验证效果。因此,对于这样全面的要求,可能不应该出现在这样正式的通知中。